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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史:一文读懂各大品牌理论理解本质与规律

  不同的人对于品牌的理解可说是五花八门、判若云泥,有的人觉得品牌是符号,有的人觉得品牌是一句口号,有的人觉得品牌是形象,也有的人觉得品牌是企业资产,是对产品的包装,是品类代表,是消费的人的认知和感受,是体验,是关系,是人格化,是附加值,是溢价,是智商税,是骗术,不一而足。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很重要一条原因是我要说的第二句话,品牌不是一天建成的。

  当一个公司开始打造品牌,这个品牌在一开始大约就只有一个名字和商标,在持续不断的发展的过程中,品牌的销量变大了,花了钱的人它的了解增多了,品牌的内涵也慢慢的变丰富。

  对消费者来说,品牌有了某种形象和个性,与人们建立了亲密关系;对企业来说,品牌创造了无形价值,成了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在行业之中,品牌也成了某种产品和品类的代名词。

  品牌可以是符号,是形象,是资产,是上面所说的一切,但企业并非一下子拥有了这一切,而是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叠加的过程。

  这两句话,一句回应了“什么是品牌?”,另一句回答了“如何品牌化?”,亦即怎么样打造品牌。

  在这一点上,品牌思想的发展同样如此,事实上整个品牌思想史都是在不断探寻这两个问题的答案。而我们的答案,也是随着商业、媒体、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从历史的视角看,品牌的演变经历了四个大的阶段。

  1946年,上海博物馆艺术部主任蒋大沂和历史学家杨宽结伴逛古玩店,偶然发现一块印刷广告铜版,于是立刻买下。这就是中国广告史上大名鼎鼎的刘家功夫针广告,也是目前已知的中国乃至世界最早出现的品牌广告实物。

  在这块铜版的正中间,是一个拿着铁杵捣药的白兔,白兔上方为“济南刘家功夫针铺”,左右两旁写着两行文字“认门前白 兔儿为记”,下方文字则为“收买上等钢条,造功夫细针,不误宅院使用,转卖兴贩,别有加饶,谓记白”。

  在这则广告中,有品牌名称、有商标LOGO、有诉求主张,能够说是完全具备了品牌的构成元素。

  品牌的出现,首先是一种经济现象,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业逻辑的自然延伸,所以品牌的内涵与本质,必定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相适应。

  在漫长的农业时代,小农经济和手工业占主导,商业不发达,商品不丰富,谈不上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和商业竞争。最初的品牌,往往始于口口相传的品质,依赖口碑缓慢积累而成,它是自发演化的结果,而非刻意设计的产物。

  甚至,就连品牌名都可能是被人们口口相传给传出来的。起初,某个地区、某户人家所制产品因为品质好、手艺好而声名远播,于是人们就在产品的名字前冠以产地和生产者姓氏,从而演变成了最早一批的品牌。

  再一类就是产地品牌。如湖笔、徽墨、宣纸、端砚、苏绣、蜀锦等,如西湖龙井、六安瓜片、武夷大红袍、安溪铁观音等。

  清道光年间《遵义府志》载:“仁怀城西茅台村制酒,黔省称第一,茅台烧房不下二十家”。

  可知今天知名的汾酒、茅台、剑南春等白酒品牌,历史上也是指山西汾阳、贵州仁怀茅台村、四川绵阳(唐代属于剑南道)整个区域所产之酒,而非特指某一家酒肆。

  随着品牌形成,模仿者慢慢的出现。于是品牌拥有方开始为自己设计某种符号、图案以示区分,如上文所述刘家功夫针铺,捣药白兔因此成为中国最早的商标实物,它起到了形成辨识、区隔产权、证明品质的作用,而这个标识图案可能是品牌中唯一有意识设计的元素。

  在西方也同样如此。今天我们所说的品牌,其英文单词“Brand”的起源,历来有三种说法:

  一是起源于古诺尔斯语中的“brandr”一词,意为“用热铁烙印、烧灼”。在进行牲畜交易时,牧民会用不同图案的烙铁在牲口身上进行烙印,以标记财产所有权。

  二是起源于原始日耳曼语词根“brandaz”,意为“火焰,燃烧”。欧洲贵族使用的信函文件会用火融化火漆,盖上代表贵族的家族徽章,用以区别、彰显身份。

  三是起源于古法语白兰地“brandy”,用以区分出产白兰地的庄园和产区。

  这差不多代表了品牌最初的作用,它识别生产者、标记所有权,并逐渐与品质、质量联系了起来。牛上的这个图案烙印,也就成了今日品牌标识的源头。

  1851年,宝洁在辛辛那提生产的蜡烛,在运往俄亥俄州和密西西比河沿岸各城市进行销售的过程中,驳船工人为了将自家产品货箱与别家货物区分开来,会在货箱上画上星星、月亮等标记。

  宝洁创始人威廉·普罗科特(William Procter)很快注意到,购买者会将这些星月记号看成质量的象征而积极购买,一旦在纸箱上找不到该标记,销售商就会拒绝接收这批货。

  这一发现启发了宝洁,宝洁开始在记号的基础上设计了一个更为正式的星月标识,并将其印在所有蜡烛产品的包装上,这成了宝洁公司最早的品牌商标,并为宝洁赢得了早期的忠诚顾客。

  这一商标在不断修正的过程中一直沿用了近百年之久,直到1944年才被完成替换成“P&G”纯字体商标,并使用至今(宝洁被迫放弃星月标识有一段复杂的故事,1989年还曾重新启用星月标,感兴趣的朋友请自行搜索吧)。

  这段往事,很好地体现了品牌标识随人类商业发展而从无到有的过程。到了19世纪70年代,商标开始得到普遍性重视。

  1873年,“Levi’s”(李维斯)牛仔裤申请商标保护,开品牌法律保护的先河。1876年1月1日,英国政府批准了第一个注册商标Bass Pale Ale(啤酒品牌),这是全球首个法定商标。

  1881年,美国政府制定了注册和保护商标的法律,为自家商品注册商标立刻成为商界最重要的一件事[1],很多在今天依旧享誉全球的美国品牌都成立于这一时期,比如可口可乐、强生、桂格、柯达等。

  可口可乐的蓬勃发展,引来竞争对手们纷纷效仿,他们将可口可乐的名称与标识略作变体,贴在瓶子上,一时间Koka-Kola、Koca-Nola、Celery‑Cola、Koke等山寨货充斥于市场。

  于是可口可乐与其装瓶商鲁特玻璃公司合作,决心设计一款独特的新瓶形,并要求其哪怕在黑暗中仅凭触摸也能辨识出品牌,甚至打碎之后仅凭碎片,也能够一眼识别。这就是可乐史上经典的弧形瓶,它于1915年11月16日注册专利,并在1960年被美国专利局批准为注册商标。

  2015年伦敦设计周上,美国著名品牌设计公司利平科特(Lippincott)举办了一个名为“像我这样:我们与品牌的联系”的主题展览。

  在展览中,利平科特展示了一个品牌演变发展的时间线,并评选出品牌发展史上的20座里程碑。

  其中包括洞穴岩画、牲畜烙印工具、耶 稣鱼、英国国旗、拿破仑的帽子(斜戴帽子是拿破仑的标志性特征)、Bass Ale、NBC的木琴LOGO(首个广播公司的商标)、苹果麦金塔电脑、NIKE的Just Do It、Facebook的点赞符号、“GOOGLE”作为动词进入词典、GAP标识撤回、Airbnb等[2]。

  可以看出,这其中大部分是商标和视觉图案,以及符号化的品牌特征。在这一时期,品牌大多数表现在名称、商标、产品包装设计等基本的识别元素上,特别是视觉风格强烈的标识。

  学习品牌标识设计,请阅读品牌30讲之2《品牌标识:品牌LOGO、VI、符号的设计》。

  此时品牌的内涵还非常单一,价值也极其粗浅。符号作为最早出现的品牌构成元素,也是此时最重要的品牌元素。

  我们甚至可以说品牌的本质就是一个被抽象简化的符号,它被印在产品上以形成区分,背书产品的质量和商家信誉。花了钱的人一个品牌的认识从符号开始,符号是消费的人识别和记忆的抓手,是承载消费者认知和感受的载体。

  直到今天,我们还能看到这一类品牌宣传,比如尊宝比萨的广告语“吃比萨,认准这条大黄象”,八马茶业“认准这匹马,好茶选八马”,这与千年前刘家功夫针铺的“认门前白兔儿为记”能够说是一脉相承。

  随着商业竞争的局面逐渐打开,各公司纷纷开始采用设计策略来建立品牌。1958年,戈登·利平科特( Gordon Lippincott)开始将设计上升到理论层面,提出了“公司识别”(Corporate Identity)的概念[3]。

  他创办的利平科特公司成为“CI”理论的创始公司之一,利平科特擅长通过视觉设计为企业梳理品牌战略,服务客户包括星巴克、戴尔、沃尔玛、日产、三星、Sprint等,是品牌咨询界的鼻祖。

  MI指企业经营理念和价值观,BI是对企业内部人士特别是企业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VI则是对品牌LOGO、标准色、标准字体、辅助图形等视觉元素的设计和确认,并保证其一致而规范地应用于产品包装、广告、工服、办公用品、厂房和办公室指引、交通工具等各种展示企业的场合。

  在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CIS曾风靡一时。80-90年代,这股风潮刮到中国。当时品牌建设在国内初步兴起,而做品牌的第一步,就是请公司给设计一套CIS系统。CI成了企业的一张名片,一个企业上了CIS,才被认为有了正儿八经做品牌的样子。

  CIS由此被广泛追捧,成为市场之间的竞争的法宝,因而CIS的设计费也不菲,当时一套CIS方案标价200-300万不等,甚至可达上千万之巨。这就是设计当道的年代。

  不过平心而论,MI和BI在很多企业往往沦为一纸空文、空喊口号,缺乏实际效用,而VI却是品牌最基本的视觉构成,而且还要落地到产品包装、门店、广告中去应用,因而时至今日CIS已经式微,VI却保留了下来,仍是品牌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功。

  VI很重要,它和品牌名一样,是品牌建设基础中的基础,就像人需要呼吸一样简单而必须。但是,毕竟企业销售、获客不能靠VI,品牌建设也不是有了一个鲜明醒目的LOGO和一套VI就万事大吉了。

  耐克的勾子、麦当劳的金色M、可口可乐的红色波浪线字体能够说是VI设计中经典中的经典,但是又如何呢?品牌建设和增长依然有海量的工作要做。

  尽管有很多学者试图为“品牌识别”注入新的内涵和识别元素,但是品牌识别已经没办法作为一门独立的理论而存在。

  而且在实际设计过程中,VI的核心就是LOGO、标准色和字体设计,剩下的工作就是各种排列组合,然后再延展到各个物料系统,那无非是套模版,流水线作业,并没多少技术含量。

  在广告公司,VI设计的常见做法就是美术指导做好LOGO和字体,延展应用就丢给新手设计师、乃至设计实习生去做。所以在我入行时(2006年),VI设计收费已经严重缩水,价格下降到二三十万区间,甚至不少企业直接找设计师个人合作几千块就搞定了。如今除了专门的设计企业,绝大多数广告公司都已不再接VI设计的活。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1729年创办《宾夕法尼亚日报》,第一次将广告置于创刊号头版社论的前头,版面位置极其醒目。

  第一期报纸刊登的是一则肥皂广告,由富兰克林本人亲自创作。这则广告标题巨大,四周大量留白,十分引人注目,开创了报纸广告应用艺术手法的先例,《宾夕法尼亚日报》的发行量和广告量,也因此在当时的北美报业跃居首位[4]。

  富兰克林因此被誉为“美国广告业之父”。后来有位传记作家对此曾评论道:“我们一定要承认,是富兰克林创建了现代的广告系统。能确定的讲,自他开始以后,我们才可以像今天这样用强大的宣传机器,来进行广告宣传工作的。”

  而等到100年后,在1830年美国已经有了1200种报纸,其中日报65种,当时每份报纸售价仅为一便士,价格非常低廉,因而报纸的销量迅速增加(1830-1850年间因此被称为便士报时代)[5]。而售价低廉的缘由是有广告支持,当时,许多报纸第一版大部分或者整版都是广告。

  1841年,沃尔尼·帕默在美国费城开办的广告公司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第一家广告公司,其业务就是向企业主兜售各家报纸的版面(当然,严格来说这是一家媒介代理公司)。

  不过当时虽然媒体发达了,但受到物流条件限制,绝大多数商品都是地方性的,没办法做到全国性铺货,因此也没有大面积的广告宣传,没有品牌。

  就连当时的零售业也是如此,大部分是经营本地产品的日杂商店,或者是经营进口奢侈品的专门店(只有高价商品才能负担起极其昂贵的内陆运输成本)。直到19世纪下半叶,全国性的连锁商店才逐渐开始成为主导模式[6]。

  到了19世纪80年代,时代的指针开始飞速运转。这一时期铁路和电报在美国开始迅速普及,1880年,电报已经连通美国太平洋沿岸,电报线年,美国铁路总英里数达到15万,从东到西横跨北美大陆的铁路大动脉修成[7]。

  电报和铁路的普及大大加快了商品流通的速度和可靠性,降低了经营风险。而且报纸也跟随铁路扩大了发行,很快成为全国性媒体。

  另外,机械制造和加工工艺在19世纪80年代取得重大突破,大量生产标准化的小包装产品成为可能,如香烟、手表、面粉、早餐麦片、胶卷和罐头食品在离开工厂时就有了包装,和印制好的产品标签及制造商品牌名称[8]。

  当此时,制造商们纷纷开始为自己的产品取名字,做广告,品牌开始大量涌现(上一篇章提到,1881年美国制定商标法)。这是现代意义上品牌营销与传播的开端,商业进入大众化品牌时代,大生产、大流通、大曝光成为过去100年的主流商业模式。

  大生产就是建立规模化的生产体制,提供标准化的产品,并且实施大众化的定价策略,满足最广谱人群的需求,通过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获得效率和利润。

  大流通是利用铁路、连锁零售终端进行大量铺货,触达全国市场的各个角落,后来它在中国衍生出了深度分销的理论。

  大曝光则是利用全国性的主流媒体、强势媒体进行大规模广告和传播,打造高知名度品牌,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认知和购买行为。

  我曾说过,商业的4个基本要素是产品、消费者、媒体、渠道。产品要想影响消费者购买,需要媒体传递产品信息、塑造品牌,需要渠道分销卖货、触达用户。

  铁路、电报、报纸的出现和机械制造工艺的进步,推动了产品、媒体、渠道三个要素的升级,与此同时,它们也塑造了最后一个要素——消费者。

  当全国不一样的地区,拥有不同生活小习惯、甚至操着不同语言的消费的人都在购买同一种商品,对同一个品牌产生情感和忠诚行为,这时它就不单单是一种商业现象了,而是推动了消费共同体的出现,品牌将那些未曾谋面的美国人联系在一起,甚至帮助了数百万移民们更容易被同化和美国化[9]。

  1882年,宝洁公司开始为旗下产品象牙皂(Ivory)进行大规模广告宣传,成为美国最早投放全国性广告的品牌,“纯度高达99.44%,可漂浮在水面”成为最著名的广告文案之一。

  次年,尝到甜头的宝洁又在全美投入了1.1万美元广告预算做报纸广告,收获巨大成功。到了1897年,象牙皂的广告预算已经猛增至30万美元,并赢得了全美20%的市场占有率[10]。

  宝洁开创了用广告开拓全国市场的业务模式,引来竞相仿效,从此利用大众媒体宣传推广品牌,成为企业营销的惯例。

  随着大众传媒的使用,各种新兴的广告信息手段层出不穷、遍地开花,比如1900年米其林轮胎开始使用吉祥物,这是最早的品牌拟人化元素。广告语(Slogan)、吉祥物(Mascot)、广告歌(Jingle)等,继品牌名和LOGO之后成为新兴的品牌构成元素,它们帮助品牌脱颖而出。

  广告的兴盛,也推动了广告代理商的发展。1890年,美国费城的艾耶父子广告公司设计了一份公开的广告报价,告诉客户自己购买版面的底价,以及自己要收的佣金——版面价格的15%(也有一说是17.65%)。

  这一制度在1917年得到正式确认,成为沿袭近百年之久的国际惯例。当时为此成立的美国广告代理商协会,目的是要促使不同广告公司约定一个共同的媒体代理佣金收费标准,以避免恶意竞争。这个协会就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4A(American Association of Advertising Agencies)。

  另一方面,1902年,联合利华开始聘请著名广告公司智威汤逊(JWT)作为自己的广告代理公司,为旗下的力士香皂(LUX)等品牌提供品牌代理服务,这是广告公司代理品牌业务的肇始。智威汤逊为力士创作了“美丽明星使用的香皂”这一经典广告语[11]。

  在20世纪早期,品牌主要是通过大众媒体广告打造,因此聘请广告代理公司负责品牌运作的模式成为商界主流,广告代理+媒体代理成为现代广告业的两大标准业务。

  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随着电台、电视相继登上时代舞台,企业猛地发现,能够最终靠强有力的广告传播可以让品牌一夜之间风靡全国,大众传媒赋予了品牌以巨大威力。

  1906年圣诞节前夕,加拿大人费森登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完成了世界首次无线电广播,向全世界传送语言和音乐。

  1920年,美国匹兹堡西屋电气公司开办了世界上第一座商业广播电台。到1930年,无线电广播已经遍及全世界。

  1933年,宝洁赞助的电台系列连续剧Ma Perkins在美国播出并大受欢迎。因为这些早期的广播节目和电视连续剧多为肥皂品牌赞助,故而它们又被称为肥皂剧(Soap Opera)。插播广告和节目赞助在这一时期被广泛采用,成为常见广告形式。

  而另一面,1925年英国工程师约翰·洛吉·贝尔德发明电视,30年代美国慢慢的开始出现电视节目。1948年,美国电视产量已达到100万台,电视台增至41家。

  到了60年代,彩电又开始在美国普及,1964年美国彩电销售124万台,总量达到286万台,相当于过去十年的总和。1966年,美国家庭拥有彩电的总量已超越1000万台。

  当电视成为全国性媒体以后,彩色图像和声光电效果牢牢吸引了全民注意力,广告的效果和品牌的魅力被进一步放大。

  20世纪50、60年代,广告业掀起“创意革命”,各种广告传播理论相继提出,成为品牌建设的主要工具和方法。差异化的品牌识别元素-广告创意-大众传媒,创造了许多延续至今、经久不衰的强势品牌。

  如果说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对我们来说过于遥远,那么你们可以回顾一下90年代电视广告在中国的疯狂。

  1995年,来自山东沂蒙山区一个偏僻小县城的秦池酒业,以6666万元的天价勇夺央视标王,“永远的秦池,永远的绿色”通过中央电视台传遍大江南北。

  这个1990年才领到工商执照、产品销售从未走出潍坊地区的不景气小酒厂,一时间产品供不应求,引发全国哄抢。因为产能不足,秦池于是从川贵购进原酒进行勾兑,再包装成秦池销售,这件事被曝光后,秦池轰然倒地。

  2003年,周迅代言的雅客V9广告在央视播放5天后,销量开始急剧攀升,经销商由过去一次订50-60箱货,变为一次订货500-600箱,有些甚至一次订2000箱,成就了5天撬开全国市场的品牌神话。

  这则广告由本土广告大师叶茂中一手策划,尽管他本人津津乐道的是起了“雅客V9”这个响亮的名字,开创了维生素糖果品类(满足了非典之后人类对于健康的强烈渴望),并且塑造了雅客V9运动、活力的品牌形象。

  但是消费者和我们都知道,雅客V9成功的秘诀是周迅代言、央视轰炸,请明星代言+砸电视广告+终端铺货成为品牌塑造的不二法门。

  而相比于秦池和雅客V9的高举高打,与秦池同期的三株口服液则走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三株的广告一度刷遍农村的每一堵土墙、每一根电线杆,甚至是每一个牛棚、猪圈和茅厕。他们的宣传员手上,永远拎着一桶油漆。

  每到周末,三株人就穿上白大褂下乡免费问诊,乡亲们排着队前来,当然问诊的结果你懂的。还有就是铺天盖地的报纸广告,大报上面是三株赞助学术活动的公益报道,自制小报上则是各种素人消费者喝完三株的神奇效果证言广告。

  这种砸广告的做法威力同样巨大,1994年上市的三株口服液,当年销售额为1.25亿,1995年就跃升到20亿,1996年更是达到惊人的80亿。当然,最后三株口服液也死于虚假广告。

  在这样的时代,电视、电台、报纸主导的大众传媒垄断着话语权,经由这些媒体传播出去的广告权威性十足,影响力巨大,只要保证广告声量,就能带来巨额销量,那真的是一个“广告一响,黄金万两”的黄金时代。

  过去在农业社会,品牌主要由口碑形塑,大多数品牌是自发演化、众口传颂而成。而进入工业社会以后,生产力得到解放,生产效率得以极大提升,公司开始寻求更具效率的传播工具,力图用一则广告说服所有人都来购买同一商品。

  口碑固然重要(即使到今天依然重要),但是口碑依赖人际关系进行扩散,不管是传播速度还是传播效率都太差了。

  有了大众传媒以后,品牌的打法相当简单粗暴,只要大规模投广告,再加上明星代言、权威媒体的背书,企业就会被视为大品牌、知名品牌,然后消费者抢着购买,经销商抢着代理。

  在大众消费心理中,能投这么多广告、能请大明星代言的企业,品质肯定没问题;并且既然一个品牌大家都在买,那么我买也肯定没问题、没风险(其实这就是一种从众消费、权威崇拜的消费心理)。

  此时,品牌主要靠传播形塑,品牌的本质就是知名度,而名气就是销量。广告公司成为品牌建设的主体,做品牌主要是指投广告做传播,这是属于品牌传播的年代。

  传播造成了一种现象,那就是传播的世界不等于现实世界,人们认知到的事实和实际发生的事实往往不同,甚至是大相径庭。但是对消费的人来说,认知就是事实,感觉才是最线年代,约翰·华生((John B.Watson)就做过一个开创性的实验。当时他将一群烟民集中在一起,将各品牌香烟的商标和外包装去掉,请他们品尝。

  1955年,加德纳(B.B.Gardner)和西德尼·列维(Sidney J.Levy)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产品与品牌》一文。

  这篇经典论文分析了产品和品牌在消费的人心目中的不同,将二者从理论上区隔了开来,并且提出了“品牌形象”(Brand Image)

  品牌源于产品,但高于产品,在脱离了产品的限制之后,品牌思想才蒸蒸日上起来。这篇论文启发了很多从业人员,加德纳和列维由此开启品牌学术研究之路。如果要仔细地了解品牌与产品的关系,可以了解一下品牌30讲之3《品牌与产品的二律背反》。

  听起来精信比奥美更高人一筹,但实际上二者并没有实质区别,形象论主张在广告中传递更多感性利益,打造情感型品牌。个性论则主张为品牌赋予人格化特质,二者都不过是要为产品在物理功能以外创造无形价值。

  该理论强调,每一则广告都要对消费的人提出一个说辞,给予明确的利益承诺。该说辞来自于对产品独特卖点的挖掘,它必须是同类竞品不具备或者没有宣传过的产品特性。

  1969年,艾·里斯(Al Ries)和杰克·特劳特(Jack Trout)将USP理论向前推进了一步,提出了“定位论”(Positioning)

  20世纪50、60年代,品牌思想层见叠出,除了因为媒体的大发展,还有一个核心原因是二战以后生产不再是障碍,商品不再稀缺,商业和市场进入多样化时代,不同企业之间的商品越来越没有区别。

  通过差异化影响消费者心智。消费者从传播中记住了什么、认知了什么,直接决定品牌力的强弱。

  USP、品牌形象、定位构成了品牌传播的三大维度,三者分别从产品功能、用户形象和个性、品类地位三个不同的方面出发,传播品牌、树立价值。

  1986年,韩裔美国学者帕克(Choong Whan Park)及其合作者在《营销学报》上发表论文《战略品牌概念》,力图缝合这些不同的品牌思想。

  这个理论框架不仅统一了不同的品牌思想,而且也在理论层面明确了品牌与产品的根本不同,那就是产品只有一维,而品牌却具有三维的概念,回应了1955年加德纳和列维的思想。

  1968年,麦当劳启用金色拱门标识,金黄色的“M”标逐渐出现了世界的每个角落,成为影响力极大的全球化品牌。

  美国营销科学研究院(MSI)提出了“品牌资产”(Brand Equity)这一概念

  围绕这一课题,业界率先开始探索。1989年,英特(Interbrand)品牌咨询公司的墨菲(J.Murphy)编辑出版了品牌评估的专门著作,逐渐完备公司的评估方法。

  戴维·阿克(David A. Aaker)出版《管理品牌资产》一书。在书中,阿克将品牌视为企业最宝贵的非货币性资产,并对品牌资产进行了描述和定义。

  1993年,另一位品牌大师、达特茅斯大学塔克商学院营销学教授凯文·凯勒(Kevin Lane Keller)也发表了开创性的论文,提出了“基于顾客的品牌资产”思想,即CBBE(Customer-Based Brand Equity)模型。

  2014年,阿克在出版《品牌大师》一书时,对此还特意回顾道:“‘品牌即资产’这一概念的深入人心也跟在此之前盛极一时的‘品牌营销的最大的作用就是刺激销售’这一观点的衰败有很大的关系。”[17]

  现代品牌理论建立在两个基石之上,一个是品牌资产,另一个是品牌战略。从品牌到品牌资产,从战术到战略,是现代(品牌观念)有别于传统的两个分水岭

  阿克和凯勒对于品牌资产的定义和划分,给品牌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标准。虽然今天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品牌咨询公司、广告代理公司都有各自的品牌模型、品牌评估标准,但是如果你仔细研究并对比这些模型就会发现,他们基本上大同小异,都是基于阿克和凯勒的定义展开。

  战略代表了品牌在企业内部的中心地位,品牌是企业获取增长、提升竞争力的主要源泉。管理则意味着品牌建设不只是营销部门的事,而是事关企业的整体经营与运作。

  除了阿克和凯勒,另一位给品牌管理垂范立则的是美国西北大学教授唐·舒尔茨(Don E.Schultz),他提出了“整合营销传播”(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简称IMC),1999年出版《整合营销传播》一书。

  品牌建立不只来源于广告,而是来自于对企业一切经营行为的整合,共同对外传播。

  IMC给企业营销指示了新方向,对品牌的理解上了新维度。“整合”从此成为营销人挂在嘴边的热词,舒尔茨由此变成全球上最著名的营销大师之一,被誉为“整合营销传播之父”。了解更多整合思想,推荐阅读品牌30讲之21《整合品牌传播》。

  20世纪90年代初,奥美提出“品牌管家”的作业理念,90年代中期又将其升级成为“360°品牌管家”。

  奥美的360度,包括了产品、形象、消费者、通路、视觉管理、商业信誉六大方面,强调对每一个消费者触点都要进行充分管理,都能反映品牌的核心价值与形象,达到整体传播效果。这是一套完整的企业营销规划,也是品牌管理思想的产物。

  数字化并不等于投放数字媒体广告,或者在生产、营销各环节使用更多数字技术。

  过去,品牌建设是企业主体性的。虽然从20世纪60年代起,营销就开始强调以顾客导向为宗旨,凯勒又提出了基于顾客的品牌资产。但是品牌管理思想,始终是站在企业视角的。

  一篇是1998年苏珊·弗尼亚(S.Fournier)发表的《消费者与品牌的关系理论》,首次提出“品牌关系”(Brand Relationship)理论;

  另一篇是2001年莫尼兹(A.M.Muniz)发表的《品牌社群及品牌的社会学》论文,他提出了“品牌社群”(Brand Community)理论

  这是品牌史上的第三次飞跃,品牌思想从注重品牌自身向强调品牌-消费者关系转变。

  过去不管是将品牌理解成识别符号、形象还是资产,归根结底是基于品牌自身来定义品牌,现在则是基于品牌-消费者关系来定义品牌。

  在莫尼兹的论文中,他将社群定义为“基于对某个品牌的崇拜而形成的特殊的、不受地域限制的社交群体”[22]。

  但是从这篇论文发表至今,已历20余载,回顾波澜壮阔的互联网革命,伴随社会化媒体的兴起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短视频、算法、直播、私域、AR/VR、元宇宙等新技术、新玩法的发展,数字化不仅颠覆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改变了人们的购买行为,而且永久再造了人们的社交方式和生活方式。数字化生存时代,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纽带空前加强。

  2009年,莫尼兹在品牌社群基础上又提出了一个概念“Brand Engagement”

  “Engage”一方面在过程中强调消费者参与到企业营销中来,与品牌产生交互行为。

  过去在传播的年代,品牌沟通是单向的,“说什么”决定了企业会打造出什么样的品牌,拥有什么样的品牌形象和价值,信息策略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Engagement”在结果上主张消费者和企业合作创造价值,形成某种不成文的约定。

  比如消费的人在网络上和生活中自发维护品牌、主动帮助品牌发声,和品牌一起共建内容;比如品牌通过持续不断地和消费的人交流,从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和商业数据,和消费者一起共创产品;

  我觉得“Brand Engagement”的准确译法应该是品牌在与消费者社交基础上结成的品牌共同体,

  像前文提到利平科特评选的“品牌史上的20座里程碑”,最后一座叫做品牌新纪元,并举例2008年创立的爱彼迎(Airbnb)作为新生代品牌的代表,爱彼迎是通过在线社群、虚拟社区建立品牌的典范。

  在用户当道的大背景下,新的品牌化理念都更为强调要从消费者出发,注重消费者感受,尤其是对于情感和人格化元素的重视。

  1998年,美国战略咨询公司地平线公司(LLP)的两位创始人,约瑟夫·派恩(B.J.Pine II)和詹姆斯·吉尔摩(J.H.Gilmore) 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欢迎进入体验经济》的文章,并在次年写成《体验经济》(The Experience Economy)

  受这本书启发,美国哥伦比亚商学院的施密特教授(B.H.Schmitt)同年提出“体验营销”(Experiential Marketing)

  2009年,施密特又在《营销学报》发表了关于品牌体验的深度论文,提出测量和管理品牌体验的量表,该测量量表包括四个维度:感官(Sensory)、感动(Affective)、行为(Behavioral)、思考(Intellectual)[24]。

  2002年,哈佛商学院和牛津大学营销学教授道格拉斯·霍尔特(D.B.Holt)在《消费者研究学报》上发表论文《为什么品牌遇到麻烦?》,探讨了消费者文化与品牌化的关系,为品牌战略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文化视角。

  霍尔特在欧洲就职、任教,受欧洲品牌学派影响颇深,更强调文化对品牌的影响。同时,霍尔特还有非常强的实战精神,他曾担任过著名品牌欧莱雅的营销总监,并曾在多家企业任职负责品牌工作。

  真正的品牌关系来自于和消费者的社交,让我们消费者参与到品牌营销中来,进入品牌社群,并通过圈层和文化的力量去打动消费者。

  基于文化的品牌化,开辟了品牌战略的新路线、新思路。在品牌资产管理成为业界主流之际,这些新的品牌思想促使我们思考,顾客资产、文化资产,也许比品牌资产更重要。

  在数字化时代,消费者拥有了更大的权力。消费者的参与、互动,可以决定品牌营销与传播的效果;消费者的反馈、舆论口碑,可以极大影响品牌认知与形象;消费者的主动发声和扩散,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品牌的业绩和表现。

  本文对于品牌发展史上各时期提出的品牌思想的引用,多数来自于卢泰宏教授《品牌思想简史》一书。在此,特别向卢教授致敬。

  [1][6][7][8][9]吕一林《美国现代商品零售业》,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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