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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空间国际合作的现实意义我们这十年

2024-02-24 空间设计

  中国最早的国际互联网络诞生于1994年4月,以NCFC(中国国家计算机与网络设施)与NSFNET(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建立的局域网)建立互联为标志,我国互联网实现了与 Internet的全功能网络连接,至此打开了在互联网空间与世界联系的大门。相较于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和其他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互联网产业起步较晚,有关技术与世界领先水平相比有一定差距。不同于领土或领海,互联网空间没明确的“国界”,且以“空间无序性”“去主权性”等为基本属性,其发展势必要建构在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理论体系中。近年来,各类网络经济犯罪、网络、网络色情暴力犯罪等在不同国家、地区频发,需要各国、各地区携手应对、共同治理。

  “冷战”结束后,美国变成全球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在互联网空间建设与发展领域从始至终保持领先。2003年2月14日,美国公布《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将网络安全作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内容,并从国家安全布局的战略高度定义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自克林顿政府开始,美国在网络技术领域从始至终保持领先水平,并把维持其在国际体系中的霸权地位作为其网络安全战略的根本目标。

  梳理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历史显而易见,克林顿执政时期,美国专注于保护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布什执政时期,着重关注以网络反恐为最大的目的的网络安全建设;奥巴马执政时期创建了“网络司令部”,逐步掌握了网络安全在技术、管理、资源获取等方面的渠道和绝对控制权。美国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从“被动预防”向“扩张进攻”演化,主动性、扩张性、进攻性已成为其主要特征。与此相反的是,我国的互联网空间建设以积极防御为主要特征,目的是利用互联网空间的国际互联合作,在推动互联网产业蓬勃发展、互联网空间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增进我国信息化建设,进而达到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根本目的。下面从两方面入手,阐述互联网空间国际合作的现实意义。

  由于互联网空间虚拟性特征明显,具有鲜明的“无政府性”与“去主权性”,导致互联网空间治理难度较大,且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各个国家、地区在互联网空间治理理念上存在一定差异,进一步加大了治理难度。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各个国家、地区均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网络安全威胁问题,部分发展中国家遇到的问题尤为突出。在网络暴力、隐私侵犯、垃圾邮件、网络经济犯罪及网络等问题难以根除的大环境下,各个国家、地区之间开展互联网空间合作治理,建立统一的互联网空间治理体系仍具有很大的可行性。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促使各国、各地区主动或被动地采取联合治理形式,积极开展双边或多边合作,以期携手面对挑战、共享发展成果。

  纵观全球,互联网空间治理模式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多利益攸关方模式”,另一种是“政府主导模式”。“多利益攸关方模式”主要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实施,这与其技术发达、管理模式优越、互联网资源丰富等因素相关。这些国家倡导“网络自由”,想要凭借自身的互联网优势进行市场扩张,且不希望受到其他国家对这一领域的干涉。“政府主导模式”则主要在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实施,发展中国家的互联网技术相对落后,且面临较为严重的网络安全威胁,因此突出了政府在互联网空间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以此维护国家的网络安全和网络主权。

  相比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而言,中国在网络空间治理上一贯坚持“政府主导模式”。在我们看来,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但并非“无主权公域”,而是网络时代下国家的主权领域,更是全球化治理的重点,《联合国》阐述的主权平等对此也适用。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反对网络霸权是维护国家主权的前提和要求,同样也是构建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的坚实基础。对此,各国应携手合作,在承认网络空间主权属性的前提下,从维护国家主权的战略高度强化对网络空间治理的顶层设计,加强国际网络安全互信,真正构建贯通全球的有序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一直以来,中国基于倡导、维护网络主权的坚定立场,坚持正确处理网络空间中的自由与秩序、安全与发展、开放与自主的关系,积极推动网络空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根据已有的治理经验探索、总结网络空间的有效治理手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空间治理原则。近些年,中国通过双边、多边合作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用事实证明开展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有利于促进网络空间新秩序的建立与发展,符合中国乃至世界各国对于网络利益的不同诉求,对于维护中国及其他几个国家的网络主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网络技术的广泛普及和充分应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多便利,如信息交流的及时性、生活购物的多选择性、生产销售的扩大性等,但也正由于互联网空间范围广、追查难度大等原因,给网络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与此同时,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第四次科技革命已然拉开帷幕,以数字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数字时代正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模式和生活习惯。网络犯罪分子利用科技进步的成果扩展犯罪空间,使各国面临严峻的互联网空间安全问题。因此,推进互联网空间国际合作对于解决全球性的网络安全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作为世界上网络用户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近些年在网络安全问题上蒙受了巨大损失。《2015诺顿网络安全调查报告》表明:中国在2014年遭受网络侵害的消费者累计达到2.4亿人次,位列世界新兴市场国家之首,受害者平均损失达2917元人民币`。在信息泄露方面,全球多个网站近年频出用户信息恶意泄露事件。2015年10月英国著名电信营运商Talktalk遭到黑客袭击,4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内容、电话号码及银行账户等;无独有偶,澳大利亚图形设计工具网站 Canva于2019年5月爆发了大规模的用户信息泄露事故,该网站1.39亿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被恶意泄露。而在网络犯罪方面,近年来各国网络犯罪呈蔓延之势。以中国检察机关受理的网络犯罪案件数据为例,2020年的网络犯罪案件相比2019年提升了45%,其余年份的案件攀升比例均在40%左右,且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种种现象表明,推动全球互联网空间国际合作,对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自中国积极参与互联网空间国际合作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例如:2015年5月,中国与俄罗斯就计算机技术对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及内政等造成威胁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协定》;2016年,中国同俄罗斯进一步达成要以联合国为框架,通过制定适用全球的相关法律文件,建立各国合作机制共同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网络恐怖活动的共识;同时倡导各国之间要加强对网络犯罪活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大跨境网络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和效果。

  毋庸置疑,网络在现代社会对促进各国、各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有重要意义,是推动世界发展的积极要素,但是网络容易滋生犯罪,对人类整体利益将构成威胁。因此,各国、各地区加强互联网空间合作,构筑风险共担、命运与共的互联网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从根本上消灭网络犯罪,解除网络恐怖活动威胁,建立安全、开放、合作的互联网空间的必然选择。

  本书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回顾网络强国建设的发展历程,展现网络强国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系统梳理网络强国建设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详细剖析信息化变革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紧扣网络技术创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网络产业、网络主权、网络安全、互联网空间国际合作、网络人才等,全方位展示网络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

  韩喜平 经济学博士,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现担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吉林省高校首批“学科领军教授”、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先后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纪明,经济学博士,吉林大学劳动教育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2011年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赴日本北海道大学经济学部公派联合培养。2019年—2020年赴美国西北大学政策研究所进行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研究。在SSCI期刊发表论文6篇,在CSSCI 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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